合租租房合同只签了一个人
合租租房合同只签了一个人是不合法的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是享有合同权利或者是履行合同义务的人员。如果租房合同上只签署了一个人的名字,那么其他合租人没有合同上的权利和义务,这可能导致合同权益的不平衡和保护不足。
为了解决这个问题,建议其他合租人与签署合同的人签订一份合租协议,明确房租和其他相关费用由三人共同承担,并确保三人都有此房子的承租使用权。这样做可以确保每个人的权益都得到法律的明确保护。
如果已经发生了只签署一个人的名字的情况,建议尽快与房东沟通,说明实际情况,并请求签订补充协议或重新签订包含所有合租人的租房合同。
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合同签署后,其中一人提前搬走,根据《民法典》的相关条款,签约者可能需要根据合同内容承担相应的责任。因此,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,合租租房时合同签署应确保所有合租人权益得到妥善处理和保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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